为了持续贯彻落实国家药品带量采购政策,切实减轻患者看病买药的经济负担,医院在今年1月、5月开始实行了第一批、第二批药品带量采购,现即将实行第三批药品带量采购工作。医院的药品品种共有20个,平均降价53%,最高降幅达到93%,涵盖消化、肿瘤、内分泌等学科用药。结合第一批、第二批,医院共实行“4+7”国家带量采购药品60个品种,基本覆盖患者普遍用药。 伴随着“4+7”药品带量采购政策不断在我院落地实施,将大幅减轻患者的医药费负担,让患者能“以低廉的价格,用上高质量的药品”,切实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的问题,提升百姓就医获得感。 政策解读1、什么是“4+7”药品集中带量采购? 答:“4+7”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是年6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开展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工作,采取“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方式,明确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为试点城市(4个直辖市、7个副省级城市,简称“4+7”试点城市)。11个试点城市的公立医疗机构为集中采购主体,组成采购联盟,并委托上海市医药集中采购事务管理所及其阳光采购平台进行带量议价的工作。 2、“4+7”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对患者有哪些好处? 答:一是药品价格降低了。通过联盟采购的方式,以量换价,中选药品降价明显,切实减轻患者的药费负担。 二是质量更有保障了。集中采购的药品以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一致性评价为质量依托要求,设置了质量门槛,并通过加强中选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的全链条质量监管,实现了用药质量的提升和保障。 三是不愁药品断货了。通过建立对入围企业产品质量和供应能力的调查、评估、考核、监测体系,夯实生产企业按照采购协议足量供货的责任,建立企业库存和停产报告制度,以协议规范配送行为,确保药品供应的及时、稳定。 3、“4+7”试点药品降价幅度这么大,质量有保证吗? 答:“4+7”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的仿制药都通过了一致性评价,已保证其质量和疗效。相关部门将对中选药品进行全周期的质量监管,制定了药品抽检计划,监督抽检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定期汇总分析中标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情况,切实保障中选药品的质量。患者完全可以放心使用“4+7”药品集中采购的中选药品。 4、往期第一批、第二批目录: 第一批“4+7”带量采购药品目录 第二批“4+7”带量采购药品目录来源:医院 总编杨青山主编 张耀锋责编 王美娜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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