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17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我县疫苗的进购分发及接种管理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疫苗的进购渠道为宜春市政府集中招标采购的公司,疫苗的运输配送均由宜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用冷藏车运输。

山东问题疫苗事件后,县卫计委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县所有预防接种门诊的疫苗进购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我县没有发现从山东非法渠道进购的疫苗,疫苗均严格按照要求冷藏保存运输,疫苗安全有效。参与疫苗接种的工作人员均经过县卫计委组织的培训,持证上岗。为了您的孩子健康成长,请全县广大宝爸、宝妈们,不要恐慌,尽管放心按预约日期就近前往预防接种门诊接种疫苗。

上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年3月22日

一大早,小编的朋友圈就被这条新闻刷屏了,可以说这是小编近期看到的最令人愤怒,甚至毛骨悚然的新闻了!

劣质疫苗不像假药或者食品安全一样对人体有那么显著的短期直接危害。也许正是这样的特点,才会让一个销售了万元问题疫苗的“人”,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才会让她在缓刑期间就有胆量和机会重操旧业,并犯下涉及5.7亿元金额,数百万支劣质疫苗的巨案。

劣质疫苗除了会增加一些不良反应风险,最大问题“只是”无效,如果是一些致命性疾病(如狂犬病)的疫苗无效,可能会导致致死的恶性事件。而大部分我们通常接触的儿童疫苗,短期内很难显示出来问题,不会引起大众的警觉。但数以百万计的免疫无效,将会导致严重的流行病爆发风险,对全社会造成巨大的威胁,被这种违法行为损害的不只是那些被接种的被害者,而是全中国所有人的健康。这不只是赚黑心钱的“非法经营”案件,而且是危及全社会的恐怖行为。

希望执法部门依法从重处理这次恶性犯罪中的所有涉案人员,希望涉案地区的医药公司、疾控部门认真检讨管理漏洞,尽快对这几百万支疫苗涉及的受害者进行补种。

涉及全国24省市,流向省市和疫苗名单公布!

根据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庞某等非法经营疫苗案件中掌握的信息,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梳理出条线索19日晚向社会公开。

这些线索包括向庞某等提供疫苗及生物制品的上线线索条,从庞某等处购进疫苗及生物制品的下线线索条。

对这些线索,山东省食药监局正在组织调查核查,发现违法行为将会同公安部门进行处理,对涉及外地有关线索已向当地进行了通报。

其中江西省上线人员2人,南昌1人,赣州1人。

江西省下线人员10人,南昌8人,宜春1人,赣州一人

江西省上线2人

江西省下线10人名单

全部名单附文章末尾

假疫苗名称名单

3月20日,山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经对警方提供的,关于庞某非法经营疫苗案查封疫苗品种的清单进行核实,发现实有疫苗12种、免疫球蛋白2种、治疗性生物制品1种。

3月21日,山东食药监局发布最新公告《山东采取有力措施严查非法经营疫苗案件》,全文如下:

一是成立由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卫生计生等相关部门组成案件处置工作小组,采取集中办公方式,加强协调联动,以最大的决心、最强有力的措施,全力以赴开展处置工作。二是公安、食品药品监管和卫生计生部门协作联动,逐条梳理案件线索,对所有案件线索,全力追查、一追到底,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立即组织疫苗经营、使用单位对所有库存疫苗进行排查,一旦发现来源不明疫苗,立即封存,对不按要求办理的,一律严肃处理。四是在案件查办中,发现涉案产品流向涉及其他省(区、市)的,要及时通报相关地区组织协查。

3月20日,经对警方提供的查封疫苗品种清单进行核实,实有疫苗12种、免疫球蛋白2种、治疗性生物制品1种。12种疫苗无第一类疫苗,全部为第二类疫苗,分别为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腮腺炎减毒活疫苗、冻干乙型脑炎灭活疫苗(vero细胞)、重组乙型肝炎疫苗(CHO细胞、汉逊酵母)、A群C群脑膜炎球菌结合疫苗、ACYW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水痘减活疫苗、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甲型肝炎灭活疫苗(人二倍体细胞);2种免疫球蛋白分别为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1种治疗性生物制品,为细菌溶解物。

关于这对母女:

3月11日,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翟金亮告诉记者,年以来,庞某卫与其医科学校毕业的女儿孙某,从上线疫苗批发企业人员及其他非法经营者处非法购进25种儿童、成人用二类疫苗,未经严格冷链存储运输销往全国18个省份,涉案金额达5.7亿元。   目前,庞某卫母女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起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涉案交易款达5.7亿元   在济南警方开展的一次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利剑”专项行动中,庞某卫东窗事发被抓获。落网时,庞在租住屋内还在通过网络联系“生意”,其女正在囤放疫苗的仓库分装疫苗,准备给下线发货。   该起特大非法经营人用疫苗案,因涉及地方众多、社会危害性极大,被公安部、国家食药监总局列为督办案件,且入选年度公安部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3月11日,参与办案的济南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民警陈波告诉记者,在庞的住处,警方查获销售疫苗账本26本,银行卡账户22个,物流企业收发货信息余条;在庞租用仓库内,查扣儿童用脑膜炎、水痘、脊髓灰质炎等疫苗和成人用流感、狂犬病、甲肝等疫苗共计25种,余箱余支。   庞某卫曾有非法经营疫苗犯罪“前科”。记者获取的判决书显示,47岁的庞某卫原是山东医院医生,在该市牡丹区经营东城城区防疫门诊。年,庞某卫因非法经营人用二类疫苗,仅其一个人就涉及万元,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50万元。但庞在缓刑期间“重操旧业”,且将非法经营疫苗的生意做得更大更猖狂。   据济南警方初步统计,在长达5年多时间,庞某卫母女从陕西、重庆、吉林等10余个省市70余名医药公司业务员或疫苗贩子手中,低价购入流感、乙肝、狂犬病等25种人用疫苗(部分临期疫苗),然后加价售往湖北、安徽、广东、河南、四川等18个省、市、自治区名人员手中。   涉案金额非常庞大。警方介绍,庞某卫专门用于结算疫苗款的银行账户往来资金信息显示,年以来,庞某卫非法经营人用二类疫苗涉案账户累计交易款高达5.7亿元,其中打款2.6亿元、收款3.1亿元。   山东警方向全国20个地级市发出协查函   多个省份已逮捕6人刑拘10人   经庞某卫之手售出的疫苗数量和流向信息,可能已无法精确统计和追溯。   3月15日,济南市食药监局稽查支队支队长郝永刚向记者表示,目前根据现场查扣的疫苗和庞某卫的账本记录,已向全国20个地级市发出协查函,核实疫苗流向和使用单位。但庞某卫账本记录以外几年所售疫苗数量和流向已很难查证。记者从警方展示的账本页复印件上看到,上面记录着每一笔向下线人员发货的疫苗品种简称、数量、单价等信息,以及下线人员的姓氏或姓名及所在省份,未记录详细地址。账本上还显示,大多数疫苗,庞某卫每支仅加价1~2元出售。   据济南市公安局掌握的消息,涉案的医药公司及其业务人员,和疾控部门、接种单位人员,部分已受到当地食药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被当地警方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内蒙古、河南、河北、山东等地已破案21起,逮捕犯罪嫌疑人6人、刑拘10人,取保5人。因涉案人数众多,部分人员还未到案,各地还在侦办中。   疫苗存在过期变质风险   贩卖疫苗等于是在“杀人”   据济南警方介绍,庞某卫所贩卖疫苗虽然是正规疫苗生产厂家生产的,但其未按规定进行冷链存储和运输,部分属于临期疫苗,流通过程中存在过期、变质的风险。   在北京大学医学部免疫学系副主任王月丹看来,庞某卫这样贩卖疫苗等于是在“杀人”。   王月丹向记者表示,接种未经2℃~8℃存储冷链运输的疫苗或过期疫苗,首要风险是无效免疫,例如狂犬病这类致命性传染病,本可通过接种疫苗免疫来避免死亡,但接种问题疫苗导致免疫无效,接种者可能会感染发病死亡。   食药监总局:查清非法疫苗流向迅速处置

  针对山东济南日前破获的涉案金额逾5亿元的非法经营人用疫苗案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18日表示,食药监总局已责成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公安和卫生计生部门,立即查清疫苗等相关产品的来源和流向,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食药监总局要求,涉案产品流入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线索,立即查明流入的疫苗产品购进、使用和库存情况,对尚未使用的立即查扣;对已用于人体接种的,会同卫生计生部门迅速查清具体情况,并对接种效果进行评估,切实保护公众健康。   食药监总局新闻发言人表示,对向非法经营疫苗嫌犯销售产品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从其购入产品的经营、使用单位,将由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即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

微友热门答疑汇总

Q:是否可以根据山东药监部门公布的疫苗种类和地区判断我的孩子是否有可能注射了这批疫苗?

A:很遗憾,还不能完全这么肯定,首先疫苗种类只是目前查封的部分,之前流入市场的疫苗种类还没有查明公告。其次这只是涉案下线人员的所在地址,但不能表示他们购入的疫苗是否流入当地的疾控卫生体系。比如虽然下线张三自己在A地,但他购入劣质疫苗之后,可能并没有交给A地的卫生机构,而是交给了B地,因此实际情况会比这个列表复杂很多,名单只能作为参考。

了解劣质疫苗是否流入本地,可以在网上用相应关键字搜索一下看当地疾控部门是否已经完成自查并发布公告,也可以拨打全国卫生热线咨询。

Q:如果真的我的孩子注射过这批疫苗,会中毒或者有害么?

A:如我们之前文章中所说,这批疫苗最大的问题是“无效”,因此不需要过多担心中毒或者后遗症问题。但“无效”本身就是一件有害的事情。

Q:如果注射了这批疫苗,需要如何做?

A:补救的方法就是补种一次正规有效的疫苗。补种疫苗对于防御传染病的好处,远大于不良反应的风险。目前很多省市疾控部门已经开始调查,之后应该会逐步公布涉及的区域和批次。希望涉及到省市地区进口开展这项工作。

Q:因为疫苗短暂室温保存不会失效,所以不需要担心?

A:的确如果短时间将疫苗保存在非低温的环境下,不会影响有效性。但本案中的情况是“庞某卫将整件的疫苗未经冷藏裸放在仓库内,向下线发货时,用泡沫箱将疫苗配货分装,放入冰块,包裹好后通过快递公司发往全国各地。”过程中冷链断裂了多久?这个我们不清楚,但堆放几天或者几周并非不可能,因此“失效”是很正常的估计。

Q:或影响人命是标题党?

A:无效疫苗会导致人体无法得到正常的免疫能力,根据新闻中介绍,涉及到的疫苗包括“儿童用脑膜炎、水痘、脊髓灰质炎等疫苗和成人用流感、狂犬病、甲肝”等等。最普通的流感,也是可以致死的。而注射了无效疫苗,因此没有本来该有的免疫力,当然会面临更高的死亡可能性,影响人命是很正确的描述。不是说一定要找到某某人使用这次的无效疫苗,然后又感染致死的案例才是出人命。

我们认为“或影响人命”其实还是太不够明确的说法,这种会导致几百万人次免疫失效的恶性犯罪,将非常大的增加传染病爆发的可能,影响的是不只是直接被害者,而是全社会,这不是影响人命而已,是没有人性的恐怖行为。

之声君有话说:

坚持注射疫苗,是对自己和对社会负责的行为的举动,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有重要意义。遇到本次案件,我们的反应应该是“一定要找到好疫苗”,而不是“不要打疫苗就好了”。拒绝给孩子打疫苗,这对宝宝本身健康,和全社会卫生安全的危害,基本等同于打过期无效的疫苗。

关于此次假疫苗事件,微友们你们怎么看?在留言区发表你们的看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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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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