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8/31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尊敬的各位病友及家属: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

为积极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防止疫情扩散蔓延。我院特别温馨提示,请您仔细阅读。

门急诊患者就诊指南

1、我院设有单独发热门诊(原急诊科处),请所有发热病人一律到预检分诊处预检分诊,到发热门诊就诊。

2、我医院要求正常开诊,开展急诊、普通门诊、专家门诊的诊疗工作。暂停口腔科门诊和老专家门诊(开诊时间另行通知)。

3、如您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请主动、如实告知工作人员,并遵循医护人员建议,真实、完整地登记有关信息后,医院安排到发热门诊就诊。

(1)发热(37.3度及以上);

(2)两周内有武汉地区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3)两周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身边人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密切接触;

(5)其他可疑不适症状。

4、请您和陪同人员前来就诊时务必佩戴口罩;与他人交谈时,请保持一定的距离。为了您及家人安全,尽量限一位家人陪同就诊。具有上述第3条情况之一者,请不要作为陪同人员来院。

5、请实名就诊,挂号时出示身份证或医保卡等相关证件,并正确告知手机号码等信息。

住院探视、陪护指南

1、特殊时期,请尽量减少来院探视,以免交叉感染。

2、请来院探视、陪护人员戴好口罩,注意手卫生(勤洗手)。未佩戴口医院区域。

3、每位住院患者至多允许一名家属陪护(除危重病人外)。

4、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请不要来院探视、陪护:

(1)发热(37.5度及以上);

(2)两周内曾途经湖北或有湖北旅行、居住、短暂停留史;

(3)两周内与上述人员有过接触史;

(4)两周内曾经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

(5)两周内有发热、干咳,身边有多名人员有类似症状;

(6)显著乏力、腹泻等其他可疑不适症状。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素材来源:熊玉兰

编辑:邓梦凡

审核:聂亚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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