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19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厦门大学年高校专项计划(凤凰计划)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年厦门大学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原则上高中三年学习成绩须达到所在中学同科类前10%)。具体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区域由有关省(区、市)根据上述要求确定公布。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①符合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③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考生户籍、学籍资格由有关省(区、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定。

  二、招生计划

  年计划招生人,纳入我校年度招生总计划中。我校将根据申请情况和考核结果公布各省计划招生人数和专业。

  三、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学生,请于4月8日至4月25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2.上传申请材料: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申请材料扫描并上传至报名系统,每位考生所需申请材料如下:

  (1)填写完整、并加盖中学公章的《厦门大学年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

  (2)学籍证明(所在中学出具并加盖学校公章);

  (3)户籍证明(户口复印件或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

  (4)高中阶段所修课程和成绩(所在中学出具并加盖学校公章);

  (5)高中阶段获奖证书(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6)个人申请陈述(由学生本人亲笔书写,-字)。

  友情提示: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准确、清晰。所有申请材料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无须邮寄纸质材料。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申请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四、资格审核

  考生所在省(区、市)于5月15日前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

  五、材料审核

  我校充分发挥学科专家作用,按照全面考察、优中择优的原则,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对户籍、学籍资格经各省(市、区)审核通过的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于5月30前完成审核工作,原则上同一中学获得资格考生控制在5人之内。

  六、确定资格

  1.我校将根据我校对考生申请材料的审核结果,于6月3日前择优确定考生高校专项计划候选资格,并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批。获得候选资格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招生网公示。

  2.经我校招生网和中学公示无异议的高校专项计划候选资格考生名单,我办将于6月中旬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

  3.我校将根据各省入选资格考生人数,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参考我校在各省本一批招生计划的安排,公布各省高校专项计划计划招生人数和专业。

  七、录取办法

  1.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本着自愿的原则,须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省级招生部门统一安排和要求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且专业服从调剂。未按照要求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的考生,在本一批等其它和高校专项计划无关的批次和类别录取时不再享有我校高校专项计划资格。

  2.我校在有关省级招生部门投档给我校,具有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的合格考生中,根据我校公布的各省高校专项计划计划和专业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根据考生投档分、专业志愿、我校招生章程的规定等安排学习专业,但考生高考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不得低于生源所在省份本一批分数线。

  3.通过高校专项计划录取的学生,入学以后原则上不转专业,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转专业的,仅限定在与原录取专业相关相近专业内,根据厦门大学转专业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传真:-

  网址:   通讯   一、招生计划

  1.福州大学年农村单独招生计划不低于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人),面向全国招生,分省招生计划将根据各省报名生源情况进行分解,并按教育部有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办法执行。

  2.招生专业包括:数学类、计算机类、应用物理学、电子信息类、微电子科学与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制药工程、生物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交通运输类、工程管理、物流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环境工程、安全工程、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质工程、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

  3.以上专业均只招收理工类考生。

  二、报名条件

  报考福州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的学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1.符合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毕业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3.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4.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5.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成绩优良,高中阶段每学期期末考试和省级模拟考试成绩排名均在年级前20%。

  三、报名程序

  报名一律采取中学推荐的方式,福州大学不接受考生自荐。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为县(含县级市)以下教育局的中学方具有推荐资格,每所中学推荐考生不得超过3人且标明推荐顺序,否则所推荐考生全部无效。各中学应在学校网站或校务公开栏显著位置公示推荐条件、报名办法、选拔程序及推荐名单(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切实做到信息公开和程序透明,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符合条件的考生应于4月5日至4月25日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为   四、材料报送

  考生报名纸质材料由中学通过邮政特快专递统一于5月10日前(以寄件日当地邮戳为准)寄往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报名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福州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中学推荐考生汇总表》,该表须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一所中学推荐多人的,应共用一份表格。

  2.《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申请表》,该表可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报名系统打印,第1-2页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第3-6页由考生本人签字。

  3.学籍证明,由考生所在中学开具并加盖公章,应体现考生具有本校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成绩证明,含有年级排名的高中三年各学期期末考试和省级模拟考试成绩列表本人所在页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

  5.户籍证明,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复印件并加盖当地派出所户籍专用章,应体现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且考生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6.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

  7.校长或班主任推荐信,应对推荐学生思想品德、家庭状况、成长经历、特殊事迹等情况做详细描述,无固定格式要求,可手写或打印,但须由推荐人签字负责。

  8.个人陈述,内容应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学习情况、能力素质、个性特长及选择报考专业的理由、未来规划及设想等,无固定格式要求,可手写或打印,须由考生本人签字。

  以上材料均使用A4纸张,经中学审核盖章后依序装订成册,所有材料恕不退还。

  五、考核入围

  学校组织专家对中学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招生计划1:1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于5月30日前分别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福州大学招生办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方取得福州大学入围资格。

  六、录取原则

  凡取得福州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入围资格的考生,均须参加年全国统一高考。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地福州大学普通类统招模拟投档线下30分(含)以内,且不低于生源所在地普通类第一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录取。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第一批本科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地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学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专业志愿及招生计划情况,合理安排专业。

  凡取得福州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入围资格的考生,在生源所在地单独设置的相应志愿表或志愿栏中填报福州大学,如生源所在地未单独设置该志愿表或志愿栏,则须在第一批本科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顺序院校志愿)填报福州大学。

  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如另有相关规定,则考生应遵照执行。

  七、联系方式

  -,22867

  传真:-

  通讯   邮政编码:

  招生网址:   电子邮箱:fdzsb

fzu.edu.cn

什么是农村学生单独招生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招生计划不少于学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

  目前全国具有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资格的重点高校共95所。

具体的时间表

招收的院校有这些

相关的通知是这个

  教育部关于做好年

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年继续实施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专项计划招生任务

  1.扩大实施国家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学生,由中央部门和地方本科一批招生为主的学校承担,年安排招生计划6万名,比年增加1万名。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办法和工作流程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教学〔〕2号)要求执行,鼓励有条件的省份探索有利于完成计划的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模式。国家专项计划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批次内生源不足时,高校不得擅自将未完成的计划调整为普通计划录取,应通过多次公开征集志愿方式录取。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应适当降分录取。对有政审、面试、体检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或专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

  2.继续实施地方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定向招收各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由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承担,安排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少于有关高校年度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地方专项计划的具体实施区域、报考条件和录取办法由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实施区域要对本省(区、市)民族自治县实现全覆盖。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本地高等教育资源统筹,进一步扩大地方专项计划招生规模,并于4月30日前将分学校招生计划通过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管理系统(   3.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根据上述要求确定。招生任务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安排招生计划不少于有关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高校专项计划单报志愿、单独录取,在本科一批开始前完成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有关高校特别是农村学生人数相对较少的高校,要进一步增加招生名额,努力使本校农村学生人数明显增加。要充分考虑农村学生特点及相关地区基础教育实际,简化招录程序,探索适合农村学生的招生办法。采取安排分省计划录取的高校,要根据资格考生情况在有关省份编制招生来源计划,并进行标注说明。4月5日前,有关高校公布招生简章。4月25日前,考生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5月15日前,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资格初审。5月30日前有关高校完成考生申请材料审核。

  二、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

  1.严格实施区域范围。有关省(区、市)要严格执行国家专项计划确定的实施区域,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地方和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须将本省(区、市)确定的地方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和招生办法于4月30日前报送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并将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提供有关高校。

  2.严格考生资格审核。专项计划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负责组织。各省(区、市)要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公安户籍系统、中小学生学籍系统和高考报名系统信息,细化资格审核办法,建立省、市、县三级的教育、公安等多部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准确。已实施户籍制度改革不再区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省(区、市),要根据本地推进城镇化进程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确定本省(区、市)农村的区域范围,并据此进行考生户籍资格审核,配合有关高校进行资格复查。城乡区域划分标准可参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有关标准。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要严格执行专项计划报考条件、资格审核程序和工作流程,完善监督机制,规范考生报名材料,确保考生招生信息、纸质档案、中小学生学籍系统信息一致,严防资格造假和违规录取。有关高校要在考生申请、录取和新生报到环节认真开展考生资格复查,逐人核查考生报名材料、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等相关信息。对存疑的考生,要及时商请有关省级招生机构复核,坚决取消不符合实施区域、学籍、户籍等要求的考生资格。

  三、进一步加强考生帮扶和服务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按照国务院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的有关要求,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努力扩大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优化资格审核程序,为考生提供更加简便、有效的报考服务。有关高校要进一步优化招生专业结构,扩大专业覆盖面,努力满足考生专业发展需要。要优化选拔办法,方便农村和贫困地区考生报考。要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对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的经济资助,探索选派专家到当地开展考核或网络远程视频面试等方式,为考生顺利参加考核提供便利。要对专项生入校后的学习和生活给予更多关怀,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和中学要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咨询,鼓励优秀学生踊跃报考。

  四、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和中学要充分认识实施专项计划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作机制,完善工作办法,加大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推动专项计划优惠政策精准发力。有关单位要依靠党组织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精细化、规范化操作,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真正使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受益。

  2.强化信息公开公示。各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和中学要完善专项计划招生信息公开机制,加强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确保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简章、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全公开。要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内容,增强信息公开实效,及时将专项计划资格审核通过考生的姓名、性别、学籍学校、实际就读情况、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信息分别在省、市、县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和中学校内公示,及时将高校专项计划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标准和录取结果等信息分别在有关高校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要完善举报机制,畅通网站、信函等多种举报方式,并依据《信访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和教育信访工作规定,及时妥善处置各类信访问题,做到件件有结果。

  3.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对在上述专项计划招生中的出现的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以及在考核、录取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的学校、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要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本通知转发至本省(区、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和高中教育阶段学校。

教育部

  年3月25日

(文章来源:福建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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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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