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实施,6月1日,宜春市检察院监所处范清亮、杨小梅一行六人在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春伟和县司法局局长吴竹生的陪同下,深入上高县芦洲司法所检查指导社区矫正工作。 ”首先,检查组听取了司法所所长李早红同志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情况汇报,重点了解了上高县社区矫正“五管一”矫正措施的落实情况。 芦洲司法所现有社区服刑人员8名,其中缓刑6名,假释2名,“五管一”矫正措施落实以来,司法所针对每个社区服刑人员特点成立了不同的“五管一”小组,并签订了“五管一”监管协议书,确保8名社区服刑人员无一脱管漏管。 之后,检查组仔细查看了相关社区矫正人员档案材料,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演示下,细致地查看了社区矫正监管平台,通过移动手机定位系统,检查组查看了每个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活动范围,均未超出管理界限。最后,检查组随机抽查了二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谈话,效果良好。 最后,检查组对芦洲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特别对“五管一”矫正工作的有效开展与落实表示了赞许。 同时,检查组对芦洲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在具体的监管工作中树立两个典型:对服从管理,表现好的矫正对象要按法律程序给以减刑,鼓励社区矫正对象积极改造;对不服从管理,不按时报到的矫正对象要按法律程序进行警告,仍不服从管理的建议收监。 此次检查对芦洲司法所今后更有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 ▲投稿人:上高司法局吴芳 觉得不错,请点赞↓↓↓ 赞赏 长按治疗白癜风医院怎么样北京最好的白癜风医院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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